因工作需要,江津区几江街道决定面向江津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。
	一、选调原则
	(一)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。
	(二)坚持注重实绩,德才兼备的原则。
	二、选调名额
	社保所、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1名(职员九级或专技十一级及以下)。
	三、选调对象和条件
	(一)选调对象
	江津区内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。公务员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也可报考,经选调后,根据岗位编制性质重新确定编制身份。
	(二)选调条件
	1.政治素质良好,品行端正;
	2.勤奋敬业,工作能力强,业务水平高;
	3.镇机关事业单位年龄在35岁以下(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区级机关、区管事业单位、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年龄在40岁以下(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	4.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
	5.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;
	6.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	7.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	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:
	1.尚在试用期的;
	2.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;
	3.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;
	4.正在党纪、政务处分期限内的;
	5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	6.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况。
	四、选调方法
	采取面试、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选调人选。
	五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	(一)报名
	1.报名时间:2022年5月5日至5月10日。
	2.报名方式:
	(1)现场报名:江津区几江街道310办公室;
	(2)网上报名: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497200815@qq.com。
	3.报名资料:
	(1)《江津区几江街道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》一式两份,照片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。
	(2)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《工作经历(同意报考)证明》(附件2)。
	(3)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(公务员转为参公人员必须填写)。
	(4)身份证和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原件审验后退还)。
	(5)信用情况官方网站查询结果。
	网上报名的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(原件在面试环节审验)。
	4.联系方式:张芯瑞、赵春旺(座机:47212983、QQ:497200815)。
	(二)资格审查
	资格审查:贯穿于选调全过程。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,即取消资格。
	六、选调的程序
	选调采取面试、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	(一)面试
	面试主要测查报考者专业知识、能力素质、个性特征等对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,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。低于60分的,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。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,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。
	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	(二)笔试
	根据面试成绩,笔试按照选调名额1: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(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笔试),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公文写作能力,笔试成绩满分100分,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。低于60分的,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。笔试题目、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	(三)综合成绩计算
	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40%,笔试成绩占60%的比例确定,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不能进入考察环节。
	(四)考察
	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(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由党工委决定是否考察),考察的重点为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,考察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,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,不进入下一选调程序。考察不合格的,经几江街道党工委研究可进行递补。
	(五)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
	经过面试、笔试、考察合格人员,由几江街道党工委确定拟调人员名单,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,按照江津区人员调动规定办理手续。